【本報訊】十九歲青年疑因爭女問題與人結怨,三年多前在旺角街頭遭七名男子圍毆及狂踩,令他頭部受重創,昏迷四個多月才恢復知覺,事後警方拘捕三名年僅十五歲的行兇少年,他們被裁定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,被重判入獄四年。其中一名少年昨日向高院上訴庭申請減刑,上訴庭鑑於他犯案時未成年,決定為他索取報告,然後才決定是否減刑。
昨日要求調低四年刑期的上訴人周毅瑱,現年已十八歲。他與另兩名同黨被控在一四年十二月十七日,於旺角洗衣街蓄意襲擊當時十九歲青年陳兆才,意圖令對方身體嚴重受傷。案件去年在區域法院審訊,三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。據事主的醫生報告指,陳事後有記憶及認知衰退,但控方就在庭上指他沒有長期後遺症,可以繼續學業。
上訴庭法官昨指出,審訊時有證供指證,上訴人在事主倒地後,有繼續向其頭部施襲。不過,法官亦指上訴人犯案時始終只有十五歲,以前沒有犯罪紀錄,再加上他已在監獄服刑大半年,故決定給予他一次機會。法官昨下令,為上訴人索取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,並將案押後兩星期至八月十四日再審,到時再視乎報告結果決定是否更改其刑罰。
案件編號:CACC 125/2017